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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招标代理优选商家

发布:2020-07-18 09:36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中国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无到有,业务从小到大,累计完成了几万个招标项目。这些机构经过长期的招标实践,总结和积累了丰富的招标经验。在编制招标文件、审查投1标人资格、评估投1标商能力等操作方面,形成了较系统的规程和技巧,在代理招标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由于招标机构是受采购人委托,以采购人名义组织招标,因此,在开展招标活动之前,必须获得采购人的正式授权,这是招标机构开展招标业务的法律依据。授权的范围由采购人确定,招标机构也应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相应的要求。经过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协商一致后,双方签订委托招标合同(或协议)。一、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一)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





招标人自行招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?

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,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1定招标代理机构。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,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,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。《合同法》一百一十二条指出: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,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”与此规定可看出,当事人如不遵守合同造成对方的损失应由违约的一方进行赔偿。







什么情况可以邀请招标

(一)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,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,只有少量潜在投1标人可供选择;(二)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,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;(三)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。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,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,由项目审批、核准部门在审批、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;(2)通过专业的服务,协助解决招标人和投1标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,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招投1标的过程,规范了招投1标的程序。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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